华康蜜蜂工业用蜂蜜检测到的兽药被罚款100000元

2020-07-29 16:27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93

[环球网综合报告]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总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检验处理的通知"(2020年第5期),记者发现,由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路商店经营的花布莱牌蜂蜜(生产日期:2019-01-18)不符合规定。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居县市场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824元,对华康蜂业处以100000元罚款;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68元,向北京乌山超市公司朝阳北路商店罚款130000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局关于不合格检验项目知识的介绍,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停止在食用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的决定(农业部第2292号通知)规定,在食用动物中不得检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蜜蜂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相关兽药。摄入诺氟沙星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影响未成年人的骨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危及消费者的生命。


这不是山东华康啤酒工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因诺氟沙星失误被罚款。记者发现,今年7月19日,山东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山东华康啤酒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不符合标准。去年10月,山东华康蜜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蜂蜜、丁香蜂蜜等产品被披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020年4月1日,日照市珠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华康蜜蜂实业有限公司提交了检验报告,立即开始核查和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检验,并责令公司立即召回批产品。日照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一批产品。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生产销售记录确定了证据,并立案调查。山东华康蜜蜂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要求,主动启动召回程序,并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共召回10瓶,共5公斤不合格蜂蜜。


自2019年6月以来,山东华康蜜蜂工业有限公司多次被检查发现其兽药残留物超标,并多次检测到诺氟沙星。据此,日照市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依法处以重刑,没收违法收入824元,并处罚款100000元。


事实上,山东华康蜜蜂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取消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已处于停业状态,但其"嗡嗡声"的天猫旗舰店仍正常销售蜂蜜。7月21日,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若县食品部门负责人表示,华康蜜蜂产业不再具备生产资格,但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蜂蜜,同时仍可投放市场。


记者从天眼上注意到,华康蜜蜂产业确实是一种"累犯","华康蜂业"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除了因不合格取样而受到处罚外,华康蜜蜂业还在2016年和2019年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一次是因为生产标签,另一次是因为兽药残留物超标。华康蜜蜂产业已被聚县人民法院五次列为执行人,执行总额高达7923.34万元。从2019年5月10日至2020年4月23日,华康蜂业总经理、百家争业100%所有者张启洛也四次被限制在高消费范围内。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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