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男生?不算985 211? 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破解?
2013年12月,山西女大学生曹菊(化名)诉北京巨人环球教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学校)强调,"只有男性"属于就业歧视的审判,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巨人学校给曹菊三万元,作为妇女平等就业的专项基金。这是"促进就业法"颁布和生效五年后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第一次诉讼,媒体还将该法称为就业中的第一个性别歧视案件。
同样,2014年11月,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小郭(音译)申请了一所烹饪学校的秘书职位,但被对方拒绝,理由是该职位"仅限于男性"。"她随后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烹饪学校侵犯了肖郭平等就业权利,对原告的就业实行性别歧视,并裁定烹饪学校赔偿小郭2000元的精神损失。该案件曾在2014年全国工会联合会公布的中国十大典型劳动侵权案件中排名第一。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依法择业的权利,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而受到歧视。赵良山对记者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关于增加民事案件起因的通知"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遇到就业歧视的,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后果如何?赵良山说,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的,责令其依法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019年2月,人社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不得以生育限制作为就业条件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促进就业平等。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依法查处和纠正疫情严重地区拒不招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