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通过格式条款提高门槛,阻止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你想通过合法途径返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享99元的自行车押金,最低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为6100元。网上购物纠纷发生后,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但发现只能到被告的居住地提起诉讼,到被告所在地的交通费可能高于商品金额。"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发现,一些企业通过格式规定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门槛,阻碍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月4日,在下载并打开ofo共享自行车应用程序后,记者发现登录页面出现了"同意和接受用户服务协议、隐私保护政策,特别是争议解决条款",以下检查项目是"立即进入"。在记者没有直接点击"立即进入"之后,界面再次出现"温暖提示",并要求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特别是争议解决条款,并在开始使用ofo服务之前接受所有条款。
记者打开了"用户服务协议",认为"法律的适用、争端的解决和其他"项目处于底部。"协议"第15条第2款规定,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端应按照仲裁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提交委员会仲裁。
在中央贸易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发现争议金额不到200000元,案件最低处理费不低于6000元,纠纷金额为99元,受理费用为100元,办案费为6000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告诉记者:"ofo允许消费者向中央贸易委员会提交仲裁,只是为了提高消费者保护自身权利的门槛,让消费者从困境中退缩,这是一些经营者通过提高维权成本来阻止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典型手段。
记者指出,除了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外,还有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企业,由被告居住的法院管辖。
有些有争议的金额是几十元或几百元。"如果你去被告的地方提起诉讼,来回运输的费用比货物的数量还要高,有些消费者可能会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消费者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陈艳江说。
但是,陈艳江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的经营者,不合理地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声称管辖权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目前,有许多消费者声称管辖权协议无效并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件很多。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介绍,消费者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有时还存在"养鸡杀牛"的情况。因此,应采取措施有效降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成本。例如,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纠纷可以由原告住所法院优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