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草案已完成

2020-09-23 11:3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340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已于2019年9月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的编制。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指出,大多数低速电动汽车制造商不具备汽车生产资格,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大部分是在老年步行者的条件下非法生产、销售和在公路上使用的。但是,由于其价格低廉、使用成本低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第三、第四和较低城乡地区短途旅游的需求,并在近几年在部分地区得到了发展。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管理,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和市场监察局于2018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汽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和开展低速电动汽车整改严禁增加低速电动汽车新生产能力,加快低速电动汽车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通知"发布以来,山东、江苏、河南、河北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了低速电动汽车产销企业的调查整改,先后建立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相关治理工作,规范了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于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标准,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表示,工业和信息技术部组织了许多行业专家和重点企业的讨论,各方就"微观、短距离、低速、具体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草案,并于2019年9月经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在加快。

下一步,工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继续扎实推进低速电动汽车的管理,加快低速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销售、税收、保险、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完善低速电动汽车的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iiihyt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时尚界"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