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下发了《北京市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拟将北京市辖区内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处罚”的7种情形,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
七起案件还包括: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妨害国(边)境管理的刑事处罚;文化旅游局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重大安全事故旅游市场主体,即旅游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以及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被社会拘留或严重影响的;12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列入旅游市场重点关注事项名单的(重点关注事项名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法律规定应当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其他情形,规章制度。
根据《试行办法》草案,北京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制定《北京市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指导各区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建立北京市旅游黑名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北京旅游市场黑名单。各旅游市场执法机构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列入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从业人员,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对旅游市场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